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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8 沪市 陕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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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股份: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1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投资金额:静态总投资为 1,624,899.95 万元,在考虑建设期利息计算后得出
项目总投资为 1,691,041.78 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20%。本项目联合体将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 亿元,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差额部分计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其中公司占股 30%,认缴出资额为 18,000 万元;陕建投资占股 35%,认缴出资额为 21,000 万元;陕建机施占股 10%,认缴出资额为
6,000 万元;华山路桥占股 10%,认缴出资额为 6,000 万元;陕建五建占股 6%,认
缴出资额为 3,600 万元;陕建六建占股 4%,认缴出资额为 2,400 万元;陕建十一建
占股 4%,认缴出资额为 2,400 万元;中交一公院占股 1%,认缴出资额为 600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可能存在投资达不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陕西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投资”)、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机施”)、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山路桥”)、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五建”)、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六建”)、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十一建”)和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公院”)(联合体中除中交一公院外,以下统称“陕建方”)组成的联合体确定为“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中标单位。(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项目中标的公告》)

  2025年3月10日,联合体成员共同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项目初步协议》。本项目主路全长38.606公里,静态总投资为1,624,899.95万元,在考虑建设期利息计算后得出项目总投资为
1,691,041.78万元。特许经营期含开工前准备期5个月,建设期暂定3年,运营期暂定30年。后续联合体将成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本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积累高速公路领域投融资业绩和施工业绩。

  (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授权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授权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对外投资计划,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绕城高速公路北侧、西安市太白南路南端;终点设置在鄠邑区玉蝉街道水寨村附近,与鄠周眉高速和京昆高速预留的水寨枢纽立交相接。本项目主路全长 38.606 公里,全线设西高新枢纽立交、西部大道立交、城市客厅立交、终南大道立交、西沣枢纽立交、沣镐立交、草堂立交、余下立交、鄠邑南立交和水寨枢纽立交共 10 处互通立交,其中,沣镐立交、余下立交为预留。设主线收费站 1 处、
匝道收费站 5 处。全线主路桥梁 36.4768 公里/5 座,其中特大桥 36387.8 米/3 座,
中桥 60 米/1 座,小桥 29 米/1 座。本项目辅路实施长度 15.957 公里,设置桥梁 146.4
米/4 座。沿线设置监控分中心 1 处,养护工区 1 处,均与西沣匝道收费站合建。项
目静态总投资为 1,624,899.95 万元,在考虑建设期利息计算后得出项目总投资为
1,691,041.78 万元。

  (二)联合体分工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陕建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并承担项目全部的施工任务;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仅负责项目全部的设计任务,不参与项目施工、项目公司管理及重大决策,不承担运营期亏损,不享有运营期分红。

  (三)出资比例及资金来源

  公司、陕建投资、陕建机施、华山路桥、陕建五建、陕建六建、陕建十一建与中交一公院拟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6 亿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其中公司占股 30%,陕建投资占股 35%,陕建机施占股 10%,华山路桥占股 10%,陕建五建占股 6%,陕建六建占股 4%,陕建十一建占股 4%,中交一公院占股 1%。

  本项目总投资 1691041.78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预计为 338208.36 万元,占
比不低于 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差额部分计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其中公司出资 30%,陕建投资出资 35%,陕建机施出资 10%,华山路桥出资 10%,陕建五建出资 6%,陕建六建出资 4%,陕建十一建出资 4%,中交一公院出资 1%。
  (四)拟设立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交通设施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办公设备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洗车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交通设施维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3、注册资本:60,000.00 万元

  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5、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含职
工董事),其中公司指定单位委派 1 名董事、陕建投资委派 2 名(含 1 名职工董
事)、陕建机施委派 1 名、华山路桥委派 1 名。执行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由陕建投资委派的董事担任,任何一方委派的董事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项目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总工程师 1 名,总经济师 1 名,财务总监
1 名,均由陕建投资委派。

  6、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及出资比例: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额 18,000 万元,持股比例 30%;陕西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21,000 万
元,持股比例 35%;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6,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6,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3,600 万元,持股比例 6%;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2,400 万元,持股比例 4%;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2,400 万元,持股比例 4%;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600 万元,持股比例 1%。

    四、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2025 年 3 月 10 日,联合体成员共同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
署了《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项目初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十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 1,624,899.95 万元,在考虑建设期利息计算后得出项目总投资为 1,691,041.7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1,117,436.09 万元(辅路建安费约14.7 亿元,在建安费中占比约 13.16%),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315,277.08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58,020.73 万元,基本预备费 134,166.05 万元,建设期利息66,141.83 万元。本项目准确的投资估算金额最终需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其将项目工可报告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后最终确定。
  2、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包括开工前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三个阶段。其中,开工前准备期 5 个月,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标明的项目开工日前一日止;建设期暂定为 3 年,自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标明的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整体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本项目整体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至项目收费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收费期自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本项目收费许可起始日起计,暂定为 30 年。因此,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暂定为 34 年。届时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可依据运营情况对收费期限做出调整:项目公司以实际运营及评估情况,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有权申请调整收费期限,甲方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双方协商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收费期及特许经营期限。

  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60日内针对本项目成立由其100%持股的项目公司。联合体各方持股比例应与投资人投标时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的出资比例一致。项目公司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地为西安市高新区。

  4、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 亿元,乙方占股 100%,需出资 6 亿元,股
东应以货币形式出资,注册资本与项目资本金差额部分计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如实际执行过程中,金融机构要求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新增的项目资本金部分,由乙方负责增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也可选择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作变更。上述资本金均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金融机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

  5、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并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应向甲方提交投资履约保函。投资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6、违约条款


  (1)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主要义务,且未在其收到乙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的 60 日内予以纠正,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