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243 沪市 青海华鼎


首页 公告 600243: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600243: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600243:青海华鼎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0-020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停牌 1 天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 年 4 月 22 日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 海华”,股票代码
    600243 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 股股票简称由“青海华鼎”变更为“*ST 海华”;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43”;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 年 4 月 22 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鼎”或“公司”)因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条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4 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停牌 1 天,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起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2020 年,以扭亏为盈为第一目标,细化经营指标,细分产品领域和分行业,责任具体化,具体到人。一如既往的将忧患意识、创新意识、成本意识、竞争意识贯穿于整个正产经营当中。时刻考虑如何控制成本、如何对接市场、如何提质增效、如何摆脱困境。重点工作如下:

  1、把握市场动态,紧密市场对接

  以敏锐的洞察力去分析市场、跟踪市场、了解市场的需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准确无误的将市场需求融入到产品当中以满足用户使用需求,通过技术+服务不断优化改进与完善产品和服务体系。研究和对接国家政策及国家战略方针,积极参与到国家战略建设中。

  2、细化经营指标,加大考核力度

  细分每个企业的经营指标,甚至按月、按季度细分指标。细分产品领域和分行业,责任具体化,责任到人。及时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及降低成本,使企业具备竞争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使企业具备竞争能力、具备活下去的能力。

  3、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运营风险

  各公司按照业务的调整和整合,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为企业的发展做好有利的基础保障,以促进内控体系的有效、高效运行。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1、因公司装备制造业需要高技术投入的特点,公司研发人才、技术人员的储备是否能够满足今后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风险;

  2、人工成本的增加、应收账款数额大、回收难、融资难、融资贵、转贷难、转贷周期长等因素以及同行业恶性竞争等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存在,将对公司组织生产和经营带来严重的考验。

  七、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李祥军

  (二)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 318 号

  (三)咨询电话:0971-7111159

  (四)传真:0971-7111669

  (五)电子信箱:lixj521@126.com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