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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新发展: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 2024 年末,德皓所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3,506.21 万元(含合并数,下
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25 家,审计收费总额16,899.45 万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德皓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
监管措施 22 次(其中 21 次不在德皓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均不在德皓所执业期间)、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10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丽婷,202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3 月开始在德皓所执业,
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3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广友,199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
计师,1997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德皓
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德皓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结合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2025 年度德皓所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合计120 万元。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会议,
通过对德皓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皓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费用与上年度一致。并将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皓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判断,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