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本章程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同)、指公司的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下同)、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下同)、董事 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下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
下同)。 下同)、首席技术官。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一名,财务总监一名、 公司设副总裁 1-9 名,财务总监 1 名、
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 1 名、首席技术官 1 名,由董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 事会聘任或解聘。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和首席技术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相关具体事项。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