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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15:长春经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临2019-01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58,894万元,同比增加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71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86,648万元,净资产252,647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2018年年度报告》及《长春经开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465,032,88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64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29,762,104.32元,占2018年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6%。本次分配后剩余可进行现金分红的未分配利润878,703,431.00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经开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5万元,按月发放。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岗位薪酬与董事津贴,薪酬区间为50万元至100万元,董事津贴为每年1.2万元;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仅领取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1.2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区间确定为30至70万元,具体薪酬按照其担任的管理职务确定。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优化精简原有管理机构:新增基建设备部,撤销资产融资管理部、招标采购部、监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与规划发展部更名为法务部,人力资源部、运营计划部与行政管理部合并成总经理办公室。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