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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7 沪市 国中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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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7: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1-11-12

600187: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目录

第一部分会议议程
第二部分会议议案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4
议案一: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5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公司股东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通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每位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六、根据公司章程,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七、根据公司章程,会议将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一至两名股东代理人、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浦祥路 79 号上海朱家角皇家郁金香花园酒店 5 号楼一楼贵宾会见厅 2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主持人:董事长张彦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并宣布
  会议开始

  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并讨论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四、监票人宣布网络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五、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优化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责,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投保方案如下:
  1、投保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4000 万元/年

  4、保险费: 35.6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框架内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请各位股东自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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