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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9 沪市 安通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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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9:安通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二)

公告日期:2018-05-12

证券代码: 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 2018-04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东泽
先生和郭东圣先生计划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价格以不超过 25.00 元/股为前提,拟累计增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
本的 1.00%,且不超过 5.00%,增持的主体为郭东泽先生、郭东圣先生或由郭东
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全资控股的子公司。 
●截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盘, 郭东泽先生以及由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
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上海仁建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建集团”) 按
照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
10,814,8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其中郭东泽先生累计增持 6,061,60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仁建集团累计增持 4,75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
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东泽先生以及仁
建集团的通知, 郭东泽先生和仁建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已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00%。现将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郭东泽先生及由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全资控股的子公
司仁建集团。
(二) 本次增持前, 郭东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3,798,52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5.19%;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006,487 股,占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 6.56%,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本次增持前仁建
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1。
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计划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增持价格以不超过 25.00 元/股为前提,拟累计增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
司总股本的 1.00%,且不超过 5.00%。
三、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一) 截至 2018 年 3 月 30 日收盘, 郭东泽先生按照本次增持计划,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 67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31 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 2018-034。
(二)截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收盘, 郭东泽先生按照本次增持计划, 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 6,061,60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57%;仁建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
股份 4,75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本次增持后, 郭东泽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379,860,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6%, 通过仁建集团持有
本公司股份 2,614,2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5%,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公司股份 1,006,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郭东圣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为 197,158,9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6%,通过仁建集团持有本
公司股份 2,138,94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0%,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 1,006,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四、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合理判
断,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将继
续按原增持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增持公司股票。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郭东泽先生和郭东圣先生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
法》 、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