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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78 沪市 东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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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东安动力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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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3-02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1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08,429,890.66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25,361,767.51 元。为了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董事会决定 2022 年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345,246.72 元,剩余1,201,016,520.79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 2023 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 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响应了监管要求,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是合适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召开了八届十一次监事会,认为:为了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董事会决定 2022年度实施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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