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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维科技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技术”“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

  (三)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在月湖金汇大厦 20 楼会议室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五)会议由董事长陈良琴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3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分配股票股
利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5 发行数量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68,493,150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6 限售期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发行完成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则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要求对限售期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8 上市地点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和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良琴、李小辉、周一君、吕军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