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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1

*ST明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 明诚          公告编号:临 2024-017 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的

              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62,353.82 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第 9.3.2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可能存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情形,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确保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可能性,同时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规范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30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公司根据立案结果
对前期会计处理进行更正或追溯调整进而导致公司以往年度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的,则公司股票存在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若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则公司股票存在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5,000.00 万元至 37,500.00 万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业绩预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号)。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或出现《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在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性退市的风险。

  2、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性退市的风险。

  3、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可能存在中审众环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情形,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确保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可能性,同时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规范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4、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0520230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公司根据立案结果对前期会计处理进行更正或追溯调整,则将对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测的准确性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可能存在导致公司以往年度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的,若存在该情形,则公司股票将存在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若后续立案结果导致公司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则公司股票存在面临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的风险。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2023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能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则可能导致公司存在 2023 年年度未聘请年审会计师的情形;

  (二)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可能存在中审众环不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情形,则公司将存在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确保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可能性,同时公司股票也面临强制退市的风险;

  (三)若中审众环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但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3 年度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或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否定意见等类型的审计报告;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财务类强制性退市的风险。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    否

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    是
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是
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是

    三、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4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6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9.4.13条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 9.5.8 条规定,公司可能触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披露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市场
公告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司法裁判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其他

  (一)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预计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须出具公司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由于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公
司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 2024 年2 月7 日的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若该议案能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将延期披露中审众环关于公司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具体财
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和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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