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7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十届十七次董事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7)。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
更的通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林庆瑜、陈裕成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庆瑜工作调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指派注册会计师林雅清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裕成(项目合伙人)和林雅清。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雅清,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林雅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