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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0 沪市 退市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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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90: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6

600090: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 济堂      公告编号:2021-069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ST 济堂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2819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
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90 号)。根据事先告知书,公司 2017 年度至 2019年度虚增净利润,扣除虚增净利润后,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 号)、《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做好以下信息披露工作:

  一、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5.4 条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5.4 条的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三、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5.7 条、第 13.5.8 条的规定,
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本所将在披露日后 15 个
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可能被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按照工作函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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