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 2021-011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1 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年年红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355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及全体股东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联储证券有 券商理财产品 联储证券年年红1号集 10,000 6.20% 603.01
限责任公司 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万元) 关联交易
355 天 浮动收益 非结构化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以 1 亿元自有资金继续持有“联储证券年年红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产品名称:联储证券年年红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产品期限: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
1.3、相关费用和业绩报酬:
1.3.1 托管费为0.02%/年;
1.3.2 管理费为0.5%/年;
1.3.3 业绩报酬:当集合计划每个开放期第 1 个工作日分红时,管理人
提取分红份额当期实际年华收益率(R)超过管理人披露的当期业绩报酬计提基准(M)以上部分的 50%作为业绩报酬。若委托人当期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低于当期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则管理人不计提业绩报酬。其中,收益分配基准日为开放期首日。
1.4、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造成违约后,其他当事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由于管理人、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管理人和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计划财产或投资者损失,管理人和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管理人和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一方当事人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赔偿的损
失,仅限于直接损失。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联储证券年年红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现金、同业存单、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各类金融债券(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财务部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审核,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加强对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 法定 注册资 主要股东 是否为
名 称 时间 代表人 本(万 主营业务 及实际控 本次交
元) 制人 易专设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
联储证券 2001 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正润
有限责任 年 吕春卫 257310 销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 投资集团 否
公司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
2、受托方近三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88,997.91 1,836,365.92 1,725,009.58 1,644,039.89
所有者权益 561,486.54 561,549.87 569,332.48 571,073.71
营业收入 70,846.09 67,959.46 91,541.92 91,486.58
净利润 8,314.45 4,048.02 10,436.29 7,147.02
3、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需要说明的关系。
4、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公司查阅受托方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256,626.48 276,611.92
负债总额 38,259.30 45,909.20
所有者权益 218,367.18 230,702.72
项 目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78.42 20,330.44
(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总金额为1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1.15%,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会计处理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浮动收益型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已经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5 月 21 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 实际收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入金额 回本金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5,000 5,000 14.4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