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2132 证券简称:中航成飞 公告编号:2025-054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原“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691,000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79%,最高
成交价为 13.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3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0,813,062.00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691,000 股库存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691,000 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76,782,376 股减少至 2,672,091,37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
2、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纬一路 88 号
邮编:610091
联系部门:证券与资本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解晗
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 至 17:00
联系电话:028-87408132、028-87406789
邮箱:cac-ir@avic.com
传真:028-87406789
3、其他:
(1)邮寄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函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