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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301632    证券简称:广东建科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7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46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56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8,656.9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38.99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917.9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6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创新技术研究院总部建设项目      38,691.72          38,691.72

 2    检测及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9,433.58            9,433.58

              合计                    48,125.30          48,125.3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必须满足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组合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现金管理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协定存款方式安全性强、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可增加资金存储收益。

  五、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现金管理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现金管理风险,公司制定如下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并对所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现金管理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闲置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现金管理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同意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