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5-064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独立董事胡凤霞女士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许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当选独立董事后,许涛女士将同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
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存续授信额度),其中公司申请不超过 1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为保障上述综合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和担保金额、形式、担保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预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 2,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且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 2
号英思特稀磁产业园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