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5-007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王诗畅女士、朱明刚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周保平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朱明刚先生、常江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写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15,931,88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3,911,825.6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和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并结合实际工作绩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周保平、
马春茹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人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常江女士、朱明刚先生分别向公司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朱明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朱明刚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