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 733 号 1 栋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45,089,5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7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3,600,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5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489,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1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4,495,9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006,46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489,5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15%。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选举卢开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58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67%。
1.02 选举麦友攀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78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2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611%。
1.03 选举王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78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2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611%。
1.04 选举卢杰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7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613%。
1.05 选举卢来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41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7,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29%。
1.06 选举卢润初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7,8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2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卢开平先生、麦友攀先生、王懋先生、卢杰宏先生、卢来宾先生及卢润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选举容敏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39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7,8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25%。
2.02 选举李晗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36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7,8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19%。
2.03 选举袁同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77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608%。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容敏智先生、李晗女士及袁同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 选举卢国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77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8,2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610%。
3.02 选举赵文爱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051,37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91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57,8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 99.152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卢国华先生及赵文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孙磊、袁靖婷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