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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8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5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415 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57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
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26 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2.79 倍。本次发行价格 27.7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5.8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2.79 倍),亦低于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7.07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30.00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0.00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850.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0.00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等于 850.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时间晚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3:11:13:849(不含)的配
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30.00 元/股,拟申购数量为 850.00 万股的配
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3:11:13:849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往前排列,将“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名称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7(QFII)”(含)之前的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66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9,050.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4,883,720.00 万股的 1.004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7.76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11 月 2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4 年 11 月2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27.76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统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
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128.50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 27.76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9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1.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5.8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6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27.76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26 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2.79 倍。


        本次发行价格 27.7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5.86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22.79 倍),亦低于可比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7.07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

    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

    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T-4日股票  对应的静态市盈  对应的静态市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收盘价(元  率(倍)-扣非前  率(倍)-扣非后
                        (元/股)  (元/股)    /股)      (2023年)      (2023年)

603520.SH    司太立      0.1009      0.0815      10.49        103.96            128.71

603155.SH    新亚强      0.3909      0.2774      13.84        35.41            49.89

301026.SZ  浩通科技    0.9235      0.7788      28.87        31.26            37.07

              算术平均值(剔除异常值后)                      31.26            37.07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3 年扣非前/后 EPS=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由于司太立与新亚强 2023 年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其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属于偏

    高、异常;因此司太立与新亚强未纳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博苑股份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循环发展产业链及综合服务优势

        我国碘元素、贵金属资源匮乏,长期依靠进口,公司作为行业内少数将主营

    产品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循环经济发展企业,有利于扩大原材料来源并降

    低采购成本,同时为客户提供全产业链的一体化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逐步

    与主要客户形成了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

        产业链优势有助于稳定公司生产、形成成本优势、抵抗市场风险、为客户提

    供增值服务、增强客户粘性,进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②碘回收规模及合规经营优势

        碘具有高反应活性,因此它们通常用作反应中间体,反应后碘本身不会引入

    目标产物而是从过程中排出。因此,含碘溶液或者固体一般会成为制造某种工业

    产品后的工业废料,工业废料中除了碘以外,还含有多种无机和有机杂质,如果

将其直接释放到环境中,不仅会给环境造成负担,而且还会浪费碘这种宝贵的资源,损失极大。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角度,公司积极致力于碘的回收和再利用,并以此加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深度与广度。公司是国内规模、工艺技术具备竞争优势的碘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绿色环保是未来发展趋势,医药、化工企业客户对供应商的持续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要求越来越高。公司长期坚持合规发展理念,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处理行业的行政许可准入壁垒较高,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废物许可证》及《排污许可证》等资质证书,经营资质齐全且持续合规经营,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2023 年连续被中共寿光市委、寿光市人民政府评为“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③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注重科技创新,坚持以技术创新带动行业发展,建立健全自身在企业技术人才的招聘与培训、产品开发流程、人才激励、研发项目管理等各项研发相关的规章制度,成立以来,公司基于市场需求,不断研发新技术、拓展新产品,取得较好的市场效果,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实力较强。

  公司“造影剂行业含碘母液的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在 2019 年被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审定委员会评定为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一等奖,主营产品三甲基碘硅烷在 2017 年获得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一等奖、2017 年获得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取得多项发明专利,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技术优势。

  ④产品质量及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贯穿于采购、生产和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