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20 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04.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7.62 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31 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5 年 10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7.62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0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3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3,600 万股的 0.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 10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3,600 万股的 0.24%,首次授
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 2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43,600 万股的 0.0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1 人,约占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全部职工人数 1,027 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3.02%。包括公
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7.62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7、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8、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40%
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止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性股票第一个归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属期
预留授予的限制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性股票第二个归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属期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 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 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9、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和任 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 的相关规定。
1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对考核年度营业 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 考核内容
年度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第一个 1.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归属期 2025 50%;
2.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0%。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第二个 1.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归属期 2026 60%;
2.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第三个 1.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归属期 2027 70%;
2.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
注:1、“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考核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归属期 对应考核 考核内容
年度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第一个 1.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归属期 2026 60%;
2.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第二个 1.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归属期 2027 70%;
2.以 2022-2024 年三年均值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11、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