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08 证券简称:博实结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拟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及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的相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0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
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投资的,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现金管理额度。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及理财产品等。上述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负责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项。该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在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所购买具体理财产品在前述现金管理目的、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资金来源、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但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运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0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现有及后续新设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负责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项。该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0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发展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