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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瓦星云: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9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43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
 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3位非独立董事及3位独立董事, 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陈卫国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                            成员

    非独立董事            袁胜春(董事长)、宗靖国、何国经

    独立董事                    李留闯、国瀚文、褚华

  职工代表董事                        陈卫国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陈卫国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简历详见附件。其他董事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袁胜春、宗靖国、褚华          袁胜春

      审计委员会            李留闯、国瀚文、褚华          李留闯

      提名委员会            褚华、国瀚文、宗靖国          褚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国瀚文、李留闯、袁胜春        国瀚文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李留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组成情况

            职务                              人员

          总经理                            袁胜春

          副总经理                      宗靖国、陈卫国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张争

        证券事务代表                          刘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张争先生及刘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总经理袁胜春先生及副总经理宗靖国先生的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争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前将由公司董事会指定高级管理人员张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张争先生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待张争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职。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9-89566565

  传真:029-89566565

  电子邮箱:dongmiban@novastar.tech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 1699 号诺瓦科技园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翁京先生、董事李建涛先生、董事张建奇先生、董事闫玉新先生、董事毛志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监事袁洪涛先生、周晶晶先生、崔蓓蓓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翁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6,680 股,持股比例 0.38%。
袁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泉州诺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202 股,持股比例 0.03%。周晶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55,798 股,通过民生证券诺瓦星云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4,18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69,983 股,持股比例 3.65%,其妻
子赵星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80,309 股,通过民生证券诺瓦星云战略配售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8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94,494股,持股比例 3.02%。除上述人员外,其他离任人员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继续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的承诺。

  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5年6月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卫国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2021 年 6 月至今,任诺星光电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振远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7 月,历任公司渠道部负责人、营销中心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卫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泉州诺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68%股份,泉州繁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75%股份。陈卫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卫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2、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简历

  张争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广轩建筑有限公司。2015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总账会计;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张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泉州繁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通过民生证券诺瓦星云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张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朋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内蒙古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历。曾任职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

  刘朋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