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及首发前持股平台其他合伙人
间接持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管邹小敏及其他首发前持股平台合伙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一致。
特别提示: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邹小敏及其他非董事、高管 作为新余市天达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达致远”)、 新余市本盛创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盛创联”)和新余 市鑫意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意诚”)的合伙人,因自 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上述首发前持股平台减持其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上述减 持主体计划在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8日 至2026年3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 不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管邹小敏、时任监事何国强、时任监事李青海及其他非董事、 高管的持股平台合伙人出具的《关于高管、时任监事及持股平台其他合伙人间接持 股减持事项相关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主体在相应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平台 是否控制平台 出资比例
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数
邹小敏(高管) 97.8400%
新余市天达致远企业
普通合伙人(控制) 1,135,000股
1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0.98%
何国强(时任监事) 2.1600%
合伙)
有限合伙人(非控制) 25,000股
邹小敏(高管) 57.9000%
普通合伙人(控制) 289,500股
新余市本盛创联企业
李青海(时任监事) 8.0000%
2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0.42%
有限合伙人(非控制) 40,000股
合伙)
其他非董事、高管 34.1000%
有限合伙人(非控制) 170,500股
邹小敏(高管) 99.0000%
新余市鑫意诚企业管
普通合伙人(控制) 49,500股
3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0.04%
其他非董事、高管 1.0000%
伙)
有限合伙人(非控制) 500股
注:新余市天达致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原名为惠州市天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本盛创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原名为惠州市本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鑫意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首发前股东,原名为惠州市鑫意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减持主体通过持股平台减持间接持股计划
减持方式及 计划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相应首发前
股东名称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区间 不超过(股) 比例 持股平台
436,461 天达致远、本盛 不低于发行价
邹小敏(高管) 0.3672%
【注 1】 创联、鑫意诚 【注 2】
何国强(时任监事)在本次减持 25,000 0.0210% 天达致远
依据减持时的市
李青海(时任监事)公告披露之 40,000 0.0337% 本盛创联
场价格确定
本盛创联、鑫意诚其 日起 15 个 171,000 0.1439% 本盛创联
他非董事、高管有限交易日后的 鑫意诚
合伙人 3 个月内
(即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通过集
中竞价减持
合计 672,461 0.5657%【注 3】 / /
注1:邹小敏根据《招股说明书》自身承诺,任职期间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受25%额度限制,即可减持额度为(直接+间接持股)*25%。因邹小敏未直接持股,邹小敏2025年度间接持股最大可减持股数为:(天达致远间接持股1,135,000+本盛创联间接持股289,500+鑫意诚间接持股49,500+信天达间接持股1,500+中金美新1号270,344.79)*25%=436,461.19股。因此,邹小敏本次拟通过天达致远、本盛创联、鑫意诚三个持股平台减持不超过436,461股。如邹小敏在2025年末未实施完毕减持计划,2026年可减持额度以邹小敏2025年末直接及间接持股数为基数重新计算可减持额度,上表中减持数量同步进行调整。
注2:邹小敏根据《招股说明书》自身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注3:比例相加和计算所得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持股平台相关实际减持份额内部安排
除邹小敏外,天达致远、本盛创联、鑫意诚持股平台其他合伙人不受任何减持额度限制,邹小敏将与上述持股平台的其他合伙人协商通过上述持股平台实际减持时份额的认定,确保邹小敏间接持股减持不超过25%的额度。
四、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高管邹小敏、时任监事何国强、时任监事李青海及持股平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中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本次减持股东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所作出的所有有关承诺,具体情况如
下: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事由 类型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2)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承诺(1)期限 承诺(1)履行
首次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自2024年3月 完毕
公开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 13 日起至
高级管 股份 其他承诺正常
发行 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 2025年3月12
理人员 限售 2024/3/13 履行中,承诺
时所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日止
邹小敏 承诺 方严格履行承
作承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