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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7

中瑞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587          证券简称:中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镜湖路1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88,979,99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0.39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2,510,4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6.0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469,5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9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5,104,9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25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635,46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86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469,5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391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暨持续督导机构。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978,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03,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2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978,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03,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2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978,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03,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2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978,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03,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2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978,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03,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2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股东杨学新、常州瑞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常州瑞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9,991,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就本议案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991,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就本议案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978,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03,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2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978,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03,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2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978,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03,7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21%;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8,979,2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
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04,2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54%;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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