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3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东升中路 10 号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唐成富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6 人,代表股份 58,054,27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4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57,950,3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103,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7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2 人,代表股份 104,17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103,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7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41,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 9,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1,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60%;反对 9,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78%;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的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42,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1%;反对 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559%;反对 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79%;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的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42,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 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07%;反对 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31%;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的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41,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 9,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1,0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960%;反对 9,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78%;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62%。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42,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 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807%;反对 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31%;弃权 3,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62%。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42,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41,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反对 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弃权 4,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1,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824%;反对 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31%;弃权 4,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45%。
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4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 9,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70%;反对 9,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4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 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70%;反对 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3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9%。
2.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04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 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4,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70%;反对 8,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3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9%。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胡卫清女士、唐丹女士、赵耀先生、严开云先生、唐成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胡卫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7,952,42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