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7 证券简称:美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
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6)业务情况: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婧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
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华博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
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雪芳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
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婧、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华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雪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80 万元,其中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70 万元、2024
年度内控审计收费 10 万元,系按照致同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
定;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二次会议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
(五)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六)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