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10,046.08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用于投资“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5.8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8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06.6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 号)。公司及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子公司江门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苏州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骏鼎达”)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5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银行账号:41020300040080400)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5月13日销户,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3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755936134810006 827,374.36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755970561410006 3,523,521.34 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8110901011301691461 5,670,312.30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8110901011101691471 1,239,886.09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75593613487800091 85,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8110901110801869485 98,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75593613487800115 7,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合计 201,261,094.0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调整后)
1 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 30,000.00 25,200.00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3,614.80 11,436.8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200.00 11,769.81
合计 55,814.80 48,406.68
注:如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资金使用及
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 项目达到 节余募集
项目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累计投入 资金占 预定可使 资金总额
比%(3)= 用状态日 (含利息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期 收入并扣
除银行手
续费)
生产功能
性保护材 2025 年 7
否 30,000.00 25,200.00 15,440.20 61.27% 月 31 日 10,046.08
料华东总
部项目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的实施主体是苏州骏鼎达,建设期为1.5 年,公司通过“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的建设,扩建产品生产线,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实现公司产品产能较大幅度的提升,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销售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在各
应用领域的市场占有率。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5,2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5,440.20 万元,已使用资金占比为 61.27%,
募集资金余额 10,046.08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结构性存款账户中。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已基本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如下:
1、公司对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实行严格监督、控制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具体措施包括:公司积极推进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多家供应商比价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对现有设备进行改造和升级,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等,减少新设备的采购支出;公司内部员工进行设备安装以减少设备安装费用的支出;公司严格把控各项费用支出,尤其是针对建筑工程费、铺底流动资金的投入进行精细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已结项,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10,046.08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用于投资“骏鼎达功能性保护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公司及苏州骏鼎达将办理“生产功能性保护材料华东总部项目”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专户注销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苏州骏鼎达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为了便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