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浦乐”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249 号《关于同意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
件 核 准 ,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为 1 元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15,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8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2,9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
81,573,113.21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031,326,886.79 元已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1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103,132.69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557.66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340.5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090.62
减:以前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减:报告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409.56
加:报告期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97.03
募集资金余额 82,012.62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73,6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412.6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 9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科学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 年 5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 82,012.62 万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期末余额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2029937217000485 无损检测智能化生 30,606.15
圳福田中心支行 产基地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20911944610528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 16,385.76
州科学城支行 心建设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03601040009689 超募资金专户 5,047.52
司东莞茶山丽江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15000110723812 超募资金专户 20,750.31
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 727677627621 超募资金专户 1,000.65
验区花都分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 940001230900019999 无损检测智能化生 8,222.23
司东莞分行 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注】 82,012.62
注:期末余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数字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超募
资金追加投资及拟退还原募投地块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中新广州知识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价值创新园内,永九快速以西,信息二路以北(地块编号:ZSCXN-C6-5)”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云信路以东、云埔三路以北(地块编号:YPG-E-11)”。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
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申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8 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拍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信路以东、云埔三路以北,地块编号为 YPG-E-11 的土地使用权。截至报告日,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3,408 万元购买土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及拟退还原募投地块的议案》,以超募资金对“无损检测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5,814.00 万元,对“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976.85 万元,合计追加投资6,790.85 万元。截至报告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 6,790.85 万元由超募资金专户转入募投项目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申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超募资金为 51,864.66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 1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 3,408万元参与竞拍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云信路以东、云埔三路以北,地块编号为 YPG-E-11 的土地使用权;使用超募资金 6,790.85 万元追加投资募投项目。其余超募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账户或进行现金管理。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申请授权董
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