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2.00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55 元/股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
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9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5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授予价格:30.55 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7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4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
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 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
-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或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或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础,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准;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涉及激励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0%,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九)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属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1)销售员工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为销售人员(含内销和外销)的,其绩效考核情况划分为 A、B 二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A 100%
B 0%
2)其他员工绩效考核
除销售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情况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A 100%
B 70%
C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5 年 9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四)2025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54)。
(五)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六)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5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