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5 证券简称:儒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公司选聘,拟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
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中汇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2023 年度,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
目 180 家,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 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等。2023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合伙人数量为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9 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
施 7 次、纪律处分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及复
姓名 项目角色 会计师时 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时 提供审计服务 核过上市公司审
间 时间 间 时间 计报告家数
曾凡强 项目合伙人、签 2009 年 2023 年 2008 年 2023 年 2 家
字注册会计师
徐宏蕾 签字注册会计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25 年 2 家
师
朱杰 质量控制复核 2017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5 年 2 家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 年度本项目审计收费 70.00 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0.00 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收费 10.00 万元(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与中汇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中汇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中汇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了评估,认为:中汇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