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66,6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8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133.34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10,703.2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430.09 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 54,032.0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
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230Z023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前,截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14,974.85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974.85 万元;(2)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6,176.27 万元;(3)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 万元;(4)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1,523.34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674.46 万元,扣除累计
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37,755.6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
入 2,585.40 万元,手续费支出 0.40 万元,股份回购手续费支出 0.16 万元,尚未
使用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利息收入 0.06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尚
未使用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 26.56 万元,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期末余额为
38,000.00 万元,受让大额存单前手收益 56.5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257.43
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02,430.09
减:截止本期末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31,151.12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4,974.85
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含补充流动资金) 16,176.26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
加: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 2,585.40
减:手续费支出 0.40
减:股份回购 1,523.34
减:股份回购手续费支出 0.16
加:尚未使用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利息收入 0.06
二、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0,340.54
减:尚未使用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 26.56
减: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38,000.00
减:受让大额存单前手收益 56.55
三、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2,257.4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 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杭
州银行合肥分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340104016000133994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
(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合肥黄山西路支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合肥黄山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405014888080000356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合肥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
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32419710102)。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合肥分行”)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
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30100100415988)。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401040160001339945 1.7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西路支行 34050148880800003566 162.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110932419710102 1,495.8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30100100415988 597.61
合 计 — 2,257.43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64,674.46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2025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54,032.0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使用33,523.34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12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500万元-3,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已使用超募资金1,523.34万元, 剩余26.56万元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继续进行回购。
3、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6,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12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
意公司增加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即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增加至4.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及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