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6号)同意,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530,21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9,084.6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6,440.7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2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德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富新能源”)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2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琥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新材料”),
司九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 初始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存放日 存放金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
德福科技 506010100100366666 0.06
江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
德福科技 792900087910809 4.62
江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
德福科技 200757130554 78.50
江市长虹西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
德福科技 8115701012700291810 2023-8-10 179,024.81 340.96
江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
德富新能源 8115701012000293283 0.45
江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
琥珀新材料 506010100100213365 129.34
江分行
合计 179,024.81 553.93
注:2023年8月10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79,024.81万元,其中尚未支付和置换的发行费用共计2,584.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6,440.75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7,826.2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99.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53.93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5.46万元。
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已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76,440.75
加: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1,987.40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77,826.24
其中:募投项目建设投入 122,563.25
补充流动资金 55,262.98
银行手续费支出 2.52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99.39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553.93
现金管理账户余额 45.46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125.40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47.49万元,共计 36,272.89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永证专字(2023)第 310453号)。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78,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金额 45.46 万元,现金
管理账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余额
德福科技 九江农商银行莲花支行 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 25.73
德福科技 上饶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