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05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锋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2024 年,董事会相关工作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董事会一致同意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百浩先生、卜璐女士、王玉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钮卫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的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一致同意《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一致同意《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的持续健康经营和管理能提供有效保证。董事会一致同意《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关于 2025 年度第四届董事薪酬计划和第五届董事薪酬计划的
议案》
2025 年度第四届董事薪酬计划和第五届董事薪酬计划:
1、在公司任职的第四届、第五届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考核薪酬构成。
2、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人(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 年第四届及第五届董事、监事薪酬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依照公司相关分配制度领取薪酬,由固定薪资和绩效薪酬构成。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人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钮卫东、
张靖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李锋先生、钮卫东先生、张靖先生、朱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玉华女士、朱中一先生、朱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拟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应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分别作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