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18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2024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9,058,782.5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2,113,915.08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68,563,674.2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72,080,543.90 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故 2024 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68,563,674.24 元。
现拟以公司总股本 8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360,0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14,400,000 股。本次不进行送股。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
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 8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20,000.00 元(含税)。
公司本次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预计金额为 19,360,000.00 元,因此 2024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22,880,000.0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78.7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相关指标列示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2,880,000.00 70,4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058,782.56 78,053,288.37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3,361,547.42 27,946,291.26
营业收入(元) 307,806,689.72 390,819,128.9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68,563,674.24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2,080,543.9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3,28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3,556,035.4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3,280,00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1,307,838.68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7.34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上市,上表及下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指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年,但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两
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93,280,000.00 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 2023 年末、2024 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
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405,596,946.56 元和人民币452,016,462.28元,分别占2023年度、2024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30.12%和 32.74%,均低于 50%。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及合规性。
二、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情况
(一)2025 年中期分红的条件
公司在 2025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5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
(三)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5 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 2025 年中
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