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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02 深市 华阳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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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2

华阳智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502        证券简称:华阳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委托理财主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投资额度。

  4、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5、实施方式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期限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如理财产品发行人发生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公司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原则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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