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新材”或“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资金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购买 受托 产品名 产品 购买金额 预期年化 资
主体 方 称 类型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金
理财收益 来
(元) 源
中国建 中国建设
设银行 银行浙江 保本 闲置
恒达 股份有 省分行单 浮动 6,000 2024/7/24 2024/8/30 95,976.99 募集
新材 限公司 位人民币 收益 资金
龙游支 定制型结 型
行 构性存款
中国建 中国建设
设银行 银行浙江 保本 闲置
恒达 股份有 省分行单 浮动 10,000 2024/5/10 2024/8/30 788,443.48 募集
新材 限公司 位人民币 收益 资金
龙游支 定制型结 型
行 构性存款
中国建 中国建设
设银行 银行浙江 保本 闲置
恒达 股份有 省分行单 浮动 3,000 2024/9/10 2024/11/5 71,342.47 募集
新材 限公司 位人民币 收益 资金
龙游支 定制型结 型
行 构性存款
中国建 中国建设
设银行 银行浙江 保本 闲置
恒达 股份有 省分行单 浮动 2,000 2024/9/10 2024/12/30 87,986.32 募集
新材 限公司 位人民币 收益 资金
龙游支 定制型结 型
行 构性存款
中国建 中国建设
设银行 银行浙江 单位 闲置
恒达 股份有 省分行单 定期 5,000 2024/1/19 2024/7/19 400,000.00 募集
新材 限公司 位定期存 存款 资金
龙游支 款
行
中国建 中国建设
设银行 银行浙江 保本 闲置
恒达 股份有 省分行单 浮动 7,200 2024/9/10 2025/3/31 613,819.76 募集
新材 限公司 位人民币 收益 资金
龙游支 定制型结 型
行 构性存款
中国建 中国建设
设银行 银行浙江 保本 闲置
恒达 股份有 省分行单 浮动 7,200 2025/4/2 2025/8/28 0.8%-2.4% 募集
新材 限公司 位人民币 收益 资金
龙游支 定制型结 型
行 构性存款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 2,057,569.02 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7,2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批准额度。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述理财产品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3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 81,829.4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396.69 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0,432.77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65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 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 建设期
额 资金额
1 恒川新材新建年产 3 万吨新型包装用纸 16,875.00 15,623.89 2 年
生产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5,000.00 25,000.00 -
合计 41,875.00 40,623.89 -
注:恒川新材新建年产 3 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董事会召开前累计已投入资金 1,251.11 万元。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发行方与公司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