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资事项概述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杭州”)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恒川新材、恒川杭州日常经营需要,增强其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公司拟对其增资,公司拟出资 5,000万元向恒川新材增资,全部计入恒川新材注册资本;拟出资2,500万元向恒川杭州增资,全部计入恒川杭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恒川新材注册资本将由 30,000 万元增加至 35,000 万元;恒川杭州注册资本将由2,5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恒川新材、恒川杭州100%股权。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恒川新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成立时间 2016年 5 月 19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文龙
股东构成 公司持有恒川新材 100.00%股权
注册地和主要生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 81号
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纸制品纸造、销售;纸浆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开发等
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纸浆销
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2023年(末) 2024 年(末)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93,307.50 93,402.14
(万元) 净资产 49,342.71 52,319.48
营业收入 50,073.43 59,297.14
净利润 4,328.52 2,976.7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恒川杭州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3年 11月 6 日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实收资本 2,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姜晓丹
股东构成 公司持有恒川杭州 100.00%股权
注册地和主要生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街 397 号 20幢 409-53 室
产经营地
主营业务 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开发等
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
经营范围 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项目 2023年(末) 2024 年(末)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2,568.32 6,428.01
(万元) 净资产 2,490.30 2,901.59
营业收入 - 23,440.35
净利润 -9.70 411.29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股权结构
1、恒川新材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前出资额 本次增资后出资额 持股比例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 30,000 35,000 100%
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2、恒川杭州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前出资额 本次增资后出资额 持股比例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 2,500 5,000 100%
份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恒川新材增资 5,000 万元,拟以现金方式向恒川杭州
增资 2,500 万元,增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恒川新材、恒川杭州营收水平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业务订单量持续增长,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和产品结构优化,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
公司在自身情况理想的前提下对其增资,有助于其保持适当的资金水平和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促进业务拓展,增强其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由于恒川新材、恒川杭州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其增资不会发生利益倾斜或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增资;同意公司出资 2,5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杭州增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增资;同意公司出资 2,5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杭州增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增资 5,000 万元,向恒川杭州增资 2,500 万
元,系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决定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五、 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