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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莱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8 栋。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 64 名,代表股份 84,757,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3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84,589,2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9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168,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54 名,代表股份 5,178,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1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010,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68,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7,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14 %;反对 49,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7,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14 %;反对 49,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7,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14 %;反对 49,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7,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14 %;反对 49,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5,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88 %;反对 51,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5,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88 %;反对 51,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5,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88 %;反对 51,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5,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88 %;反对 51,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8、《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5,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88 %;反对 51,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9、《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5,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88 %;反对 51,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1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0 %;反对 51,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08%;弃权 4,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701,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47 %;反对 51,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2%;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选举张耀华先生、
薛伟先生、朱红先生、程亚东先生、钱一先生、张艺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张耀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614,4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3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35,2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421%。

  张耀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薛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614,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3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35,2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2421%。

  薛伟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朱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610,6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31,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687%。

  朱红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程亚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610,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31,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687%。

  程亚东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钱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610,6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31,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687%。

  钱一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张艺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610,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31,4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687%。

  张艺露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选举宋长发先生、张泽平先生、王锦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宋长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610,6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2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31,4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1684%。

  宋长发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