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中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数字符号的语体转换、标点符号变化、目录页码变更等,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未再逐项列示。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二、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制度规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1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制定 否
4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修订 否
动管理制度
6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修订 否
8 内部控制制度 修订 否
9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0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2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3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4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7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0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2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4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26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修订 是
2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8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修订 是
2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3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31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32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是
33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修订 是
3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上述序号 22—34 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序号 22、23 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公司章程(2024 年 1 月) 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为维护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苏协昌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由江苏协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 限公司。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 更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576716773K 的营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0
业执照。 576716773K。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33.3334 万元。
新增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
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的决议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手续。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新增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