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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13 深市 安培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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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5-095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战略
 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23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0,05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5%)。

    公司于近日收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持股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持股情况: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为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认购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份2,46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2024年12月19日,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230,02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1.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12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025年12月19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1,23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
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23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持有人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票及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230,05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5%),若公司
在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实际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说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
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承诺,“资管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的50%的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剩余50%的证券的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资管计划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资管计划不会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
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上述承诺外,
本次减持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
项。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
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

  4.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出具的《关于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