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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95 深市 仁信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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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5-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况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能力、资金优势及风险控制能力提升自身的资本运作能力并获得投资收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能量守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守恒致锦(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投资守恒致锦(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201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000万元,占本次认缴出资总额的31.2402%。合伙企业投资范围:投资标的为单一标的,将直接投资于集成电路行业、半导体行业的未上市企业股权;闲置资金可投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固定收益信托、货币基金等。

    (二)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后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机构名称:深圳能量守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R472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鹏洋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社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B、C、D栋A栋10层10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王鹏洋出资100%。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深圳能量守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编码:P1061930。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深圳市豪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F1BM2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艳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民田路171号新华保险大厦92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研、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翻译、打印及复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嘉兴利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99%,王东出资1%。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深圳市海恒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887296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怀东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紫竹六道49号敦煌大厦15B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王怀东出资65%,胡品品出资35%。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深圳市信弘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TY1Y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4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龙荣福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38号国际商会大厦B栋1707-1709之170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金属材料销售;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深圳市安瑞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5%,曾远航出资35%,深圳市安之美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0%,深圳市泓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0%。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王连香

    身份证号码:420107************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

      名称:守恒致锦(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目前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32,01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深圳能量守恒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具体认缴出资额如下: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元)    认缴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  深圳能量守恒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510,000          1.5933%
            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31.2402%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豪禧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31.2402%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海恒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        15.6201%

有限合伙人  王连香                                    5,000,000        15.6201%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信弘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500,000          4.6860%

                  合计                              32,010,000        100.0000%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三、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长期。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存续期限为五年,其中投资期为三年,退出期为两年。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可以延长投资期或退出期两年。如延长期届满后,基金仍未退出,需再次延长的,需本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审议决定。基金存续期限自基金成立日起开始计算。

    (三)投资退出

    有限合伙人经基金管理人同意后,可通过转让其持有本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方式退出对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其他合伙人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有限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时,应至少提前5日通知其他全部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有限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如本合伙企业未能完成本协议的投资约定,除非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将全部实缴出资返还给全体合伙人,本合伙企业不得擅自将本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投资于其他项目。

    (四)利润核算及分配

    合伙企业按如下核算原则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

    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所收回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退出回款、期间分红等)以及所有其他归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如闲置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伙企业应承担的运营费用后的可分配收入(下称“可分配收入”),应基于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占比进行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占比=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基金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100%

    除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外,各合伙人的收益独立核算,各合伙人的可分配收入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先后顺序:

    1、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取得其在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如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本合伙企业的剩余收益(以下简称“超额收益”)的80%(该80%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比例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及向普通合伙人分配本合伙企业剩余收益的20%作为超额收益报酬。
    (五)亏损承担

    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六)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向全体合伙人收取管理费,每年的管理费金额等于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2%。

    在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到账时,基金管理人应从实缴出资额中一次性收取三年的管理费。基金存续超过三年的部分,基金管理人不再收取任何管理费;如基金被投企业提前退出,基金清算导致基金存续期不足三年,已收取的管理费不予退还。管理费计算公式如下:

    管理费=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6%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合伙企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