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6 证券简称:未来电器 公告编号:2023-001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2号)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5,000,000元变更为140,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05,000,000股变更为140,000,000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新股已于2023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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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1年4月 2023年4月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制订本章程。
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成立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在原公司苏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成立未来电器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变更以发起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在原公司苏州未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市行来电器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变更以发起方式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用代码为9132050073114856XD的《营业局注册登记,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执照》。 9132050073114856XD的《营业执照》。
公司于【】年【】月【】日经深圳证券交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易所核准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注册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通股 3,5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万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00万元
。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无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发行的股份,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发行的股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全部为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0,000,000
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七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第十八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者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保、补偿或者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拟购买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资助购买公司股份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资助。。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一)公开发行股份;……
管理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条 在下列情形下,公司可以依照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第二十三条 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公司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式进行。 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 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条第(八)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担(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
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
(十七)审议批准第四十一规定的重大划;
交易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规定的
(十八)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八条规重大交易事项;
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八)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
…… 的关联交易事项;
……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第三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五)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担保;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六)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
提供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 担保;
(七)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的担保;
……
第五十条监事会或者股东决定自行召集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决定自行召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五十一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第五十二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关证明材料。 对于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公司
对于股东依法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公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必要的支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五十五条 …… 第五十六条 ……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者不符合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者不符合本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规定的提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规定的提案,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议。 ……
……
第五十七条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第五十八条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以下内容: 下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