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2 证券简称:蜂助手 公告编号:2025-080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9 月 17 日。
2、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2.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36.1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8%。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8.58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8.58 元/股。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 下:
1、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3、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 130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198.3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8,586.0403 万股的 0.6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权益。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2.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 0.2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31.36%。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一类限制性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
股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丁惊雷 董事、副总经理 2.50 1.26% 0.01%
韦子军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50 3.28% 0.02%
余彧 副总经理 5.00 2.52% 0.02%
邱丽莹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3.00 1.51% 0.01%
赵小迪 副总经理 3.00 1.51% 0.01%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6 人) 42.20 21.28% 0.15%
合计(31 人) 62.20 31.36% 0.22%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36.1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 28,586.0403 万股的 0.4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68.64%。
姓名 职务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本
股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99 人) 136.15 68.64% 0.48%
合计(99 人) 136.15 68.64% 0.48%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8.58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8.58 元/股。
6、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50%
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30%
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
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30%
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20%
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值
解除限售/归属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A) 研发支出增长率(B)
(以 2024 年为基准) (以 2024 年为基准)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5 年 30.30% 18.00%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6 年 50.00% 35.70%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7 年 65.00% 49.27%
注:上述“营业收入”与“研发支出”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考核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a,实际研发支出增长率为 b,则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的公式为:X=(50%×a/A+50%×b/B)×100。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对应的解除限售/归属比例(M)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业绩得分(X)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M)
X≥100 分 100%
85 分≤X<100 分 85%
70 分≤X<85 分 70%
X<70 分 0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归属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P)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P)。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并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作废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作废后该部分股票回到公司回购专项账户中。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