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5-063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99.706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2025年9月22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第一批次):0.27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1.03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及预留(第一批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22 日为
首次授予日及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以 11.0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2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399.706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 1 名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授予 0.27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
计划》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 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和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调整后):
获授限制 占本计划拟 占本激励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 授予权益总 计划公告
量 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
(万股) 额的比例
1 陈晓兰 中国 董事 4.23 1.05% 0.010%
2 林文佳 中国 财务负责人 10.84 2.69% 0.027%
3 胡丹 中国 职工董事 4.38 1.09% 0.011%
4 张爱宁 中国 董事会秘书 6.75 1.67% 0.017%
5 欧越 中国 副总经理 9.04 2.24% 0.022%
6 Jiahua Teng 美国 中级管理人员 2.18 0.54% 0.005%
7 陈东开 美国 中级管理人员 1.00 0.25% 0.002%
8 Hong Kai Wang 美国 中级管理人员 0.73 0.18% 0.002%
9 彭建国 美国 中级管理人员 0.73 0.18% 0.002%
10 Hong Bo Wang 美国 中级管理人员 0.37 0.09% 0.001%
其他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59.4560 89.09% 0.891%
(318 人)
预留部分 3.7522 0.93% 0.009%
合计 403.4582 100.00% 1.0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独立董事,除陈晓兰女士外,不包含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除以上5名外籍人员外,不包含其他外籍人员;
3、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 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若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则预留权益失效;
4、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
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部分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5 年第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个批次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预留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 25%,或以 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增长率不低于 55%,或以 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增长率不低于 155%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增长率不低于 95%,或以 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增长率不低于 215%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增长率不低于 55%,或以 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增长率不低于 15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增长率不低于 95%,或以 2024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增长率不低于 215%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超出期望、符合预期、未及预期/不及格四个档次。
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