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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5-031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5.5237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2)进行了披露。


  (四)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五)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六)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5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5.523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中 5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等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计划项下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近期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待进入归属期方可办理归属事宜外,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其他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