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9 证券简称:天山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2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0 万元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6 号)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3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31.51 元,共计募集资金 79,846.3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461.5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4,384.7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71.4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230.3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调整议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 10,636.56 9,348.22
2 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产项目 11,122.32 11,122.3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85.75 4,785.75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32,544.63 31,256.29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40,974.05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和“单色液晶显示模组扩
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调
整。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总投入金额及实施主体等均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变更前总 变更前拟 变更前实施 变更后总 变更后拟投 调整募集 变更后实
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投入募集 地点 投资额 入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施地点
资金
广西钦州市 广西钦州
光电触显 灵山县三海 市灵山县
1 一体化模 10,636.56 9,348.22 街道十里电 19,050.29 17,761.95 +8,413.73 三海街道
组建设项 子信息产业 十里电子
目 园 信息产业
园
广西钦州市 广西钦州
单色液晶 灵山县三海 市灵山县
2 显示模组 11,122.32 11,122.32 街道十里电 2,708.59 2,708.59 -8,413.73 檀圩镇灵
扩产项目 子信息产业 北路东街
园 335 号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3 年转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及相关公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72,230.34 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40,974.05 万元,已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29%,剩余超募资金额度为 28,974.0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余额为 30,711.90 万元,其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 8,000.90 万元,购买但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 10,290.00 万元,转出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现金管理 12,421.0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拟继续使用超募资金 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2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2,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除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