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361.77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民爆”)增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12.65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民爆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民爆”)增资,并由香港民爆向民爆光电(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民爆”)增资及实缴出资,公司将视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
股 2,617 万股,发行价格为 5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 万元,
扣除本次发行预计发行费用人民币 9,299.08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298.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270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
1 LED 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 59,020.56 13,746.14
目
2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31,151.36 31,151.36
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 - 34,361.77
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 越南LED照明灯具生产基地 - 10,912.65
建设项目
合计 110,171.92 110,171.92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募投项目“LED 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民爆、深圳市艾格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尚未登记,实际名称以政府主管登记部门登记为准)。为便于该项目有效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361.77 万元向惠州民爆增资,其中人民币 2,000 万元计入惠州民爆注册资本,人民币 32,361.7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惠州民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000万元增至人民币 10,000 万元。
募投项目“越南 LED 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
公司越南民爆。为了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 10,912.65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民爆增资,并由香港民爆向越南民爆增资及实缴出资,公司将视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香港民爆的注册资本将从港币 100 万元增加至港币 10,000 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金额以实际汇出日的汇率为准)全额计入资本公积;越南民爆的注册资本将从
253,200,000,000 越南盾(折合约 1,000 万美元)增加至 1,5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并由香港民爆向越南民爆全额实缴出资(如因汇率变动导致募集资金不足则以自有资金补足),增资后越南民爆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惠州民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9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刘志优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8,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金达路 3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金达路 3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 LED 商业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
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公司生产基地,主要负责 LED 面板灯、支架灯等产
品生产
科目 2023 年/2023-12-31
最 近 一 年 总资产 44,223.15
经 审 计 的 净资产 14,409.63
财 务 数 据
(万元) 营业收入 26,394.55
净利润 780.47
(二)民爆光电(越南)有限公司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民爆光电(越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5 年 1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 夏志德
注册资本 253,200,000,000 越南盾(折合约 1,000 万美元)
项目 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 越南太平省太瑞县瑞莲社莲河太(Green iP-1)工
业区(属于太平经济区)F1-1 地块(属于 F 地块)
主要生产经营地 越南太平省太瑞县瑞莲社莲河太(Green iP-1)工
业区(属于太平经济区)F1-1 地块(属于 F 地块)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民爆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 生产 LED 灯、生产 LED 灯(灯的电源)、厂房出租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是公司应对近年来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地缘政治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的重要措施。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海外生产供应规模,强化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供应能力,提升交付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公司、惠州民爆、香港民爆、越南民爆将对募集资金将采取专户存储。公司、惠州民爆、香港民爆、越南民爆、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将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内容,对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
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