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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57 深市 北方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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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北方长龙: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4-012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通过现场、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尊宇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所形成的决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
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194 号)。《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
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8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29.74%,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监事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跃先生及其配偶杨婉玉女士、北京华跃长龙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同时,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新增会计估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新增会计估计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尊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辞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期间张尊宇先生仍履行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职责。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赵文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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