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3]518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87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7.55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6 日止,本公司共募
集资金 85,608.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228.0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77,380.83 万元。
截止 2023 年 6 月 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0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8,938.85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 85,608.90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8,228.06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4,937.09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0,919.75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减:手续费支出 0.05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0.00
加: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 1,714.9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938.8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与两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惠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已于2023年6月3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10 月,公司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年产 38 亿个环保纸质品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及新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中粤纸杯容器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9860981 49,955.48 0.00 活期
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408011129601148417 30,000.00 0.00 活期
有限公司惠安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40858687 7,054.25 活期
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39481951 0.00 /
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47673853 5,008.92 活期
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47671072 6,875.68 活期
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合 计 79,955.48 18,938.85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纸制品包装生产及销售项目”(以
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年产 38 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原募投项目不再建设。原募投项目未使用金额(不含利息收入净额)为 22,271.93 万元,新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2,672.75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10,400.82万元,募集资金 22,271.93 万元)。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革新大道1108 号(13)华莱士产业园内 4#厂房,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山工
业城 A 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55,50.84 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24,937.09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613.74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已赎回。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募投项目不再建设,原募投项目未使用金额(不
含利息收入净额)为 22,271.93 万元,新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2,672.75 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10,400.82 万元,募集资金 22,271.93 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8,938.85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22.47
亿个绿色环保纸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