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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38 深市 凯格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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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格精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1338            证券简称:凯格精机          公告编号:2025-015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05月22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22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5月22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沙朗路2号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国良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74,509,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275%。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72,10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70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2,401,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2,409,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人,代表股份2,401,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6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4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
1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68%;反对1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6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4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
1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68%;反对1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6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7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63%;反对
12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9%;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273%;反对12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5%;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4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
1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68%;反对1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6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4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3%;反对
16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6,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68%;反对16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1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191%;反对
17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88%;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191%;反对17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88%;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2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9%;反对
17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6,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191%;
反对17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88%;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4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
1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68%;反对1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6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4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2%;反对
1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68%;反对16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60%;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70%;反对
17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58%;弃权2,1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9,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70%;反对17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5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2%。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贺莉莉律师、史兴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